競爭性磋商是首個“國務院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不知大家是否了解過競爭性磋商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是整理的一些相關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報名,根據(jù)招標公告要求確定,注意幾個最基礎的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有時要加上開戶許可證);
2、財務審計報告;
3、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承諾和無行賄犯罪承諾;
4、團隊成員名單及社保勞動合同;
5、相關可查的信用信息。
所有公告上要求的材料,必須完全的、嚴格的按公告要求準備復印件和必須提供的原件。報名盡可能提前,如資料不合要求,還有足夠時間進行更改。
二、標書,重點注意前部分,如報價、開標、響應資質等。
1、招標文件中甲方需求所規(guī)定必須響應的要完全的、準確的予以響應。
2、相關的資質證明必須一項不少的做入標書中。
3、標書做好后須重點、逐字反復審核有關資質、報價、服務期等核心事項。
4、在有實力對手競爭情況下,需特別做好后面部分,尤其是案例。案例須提供合同,合同必須顯示價格、服務內容期限等核心內容,不能打碼遮擋。
5、編寫標書務必提前進行,以留出充足的時間供編輯、審核與封裝。
6、標書的封裝務必嚴謹嚴實,要有封面,封口必須加蓋公章和印章。
三、嚴格按照《磋商辦法》規(guī)定的適用范圍
依據(jù)工程項目的特點合理確定采購方式,避免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被濫用。對于采購需求明確、技術相對簡單且不存在特殊性的工程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更適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情形的工程項目,可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guī)格或者具體要求的工程項目,可選擇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
四、非招標工程項目擬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的
應根據(jù)《磋商辦法》有關規(guī)定開展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如成立磋商小組、制定磋商文件、確定邀請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名單、開展磋商、綜合評分、確定成交供應商等。達到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的工程項目擬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將采購項目的相關書面說明以及選擇競爭性磋商方式的理由報經(jīng)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后,依法向財政部門申請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