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干貨:招投標的157個重要時間點
1年
130、短期訴訟時效(1年)情形: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模谎痈痘蚓芨蹲饨鸬?;出售質(zhì)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131、施工許可證:中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fā)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132、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一般為1年。拖欠勞動報酬爭議不受1年限制;但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133、撤銷權的消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沒有行使撤銷權;明確表示或以行為放棄撤銷權。
134、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連續(xù)居住滿1年)人民法院管轄。
135、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136、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37、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為1年。
138、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內(nèi),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作出標志說明,建立記錄檔案,沒置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年
139、普通訴訟時效期間:2年。
140、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141、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142、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43、申請執(zhí)行的期限為2年。
144、不予注冊情形:被吊銷注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