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本公司為擴大企業(yè)經營規(guī)模在外省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依法取得了嬰幼兒輔食營養(yǎng)包食品生產許可證,并通過了第三方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本公司參加貧困地區(qū)兒童營養(yǎng)改善項目在各省的招標投標中,以總公司作為投標人,由分公司生產項目產品,提供相關資質證明,在河南、重慶、貴州、新疆等十幾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中標。但在另外的某省轄市參加投標時,采購人認為本公司投標主體與資質主體不一致,認定本公司投標無效,由此給公司生產經營帶來不利影響??偣緸?a href="http://www.kong-tiao-wei-xiu.com/message/" target="_blank" style="font-weight: bold;">投標人,以其分公司資質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的供應商條件?
答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由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總公司作為供應商參與投標??偣疽苑止举Y質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符合相關資質證書的管理要求和適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