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題
近日,中國政府采購報編輯部收到一則詢問:“同一項目能否采用不同時期的材料價格作為預算價格?換言之,同一預算文件中能否出現(xiàn)兩個年份的材料單價?”
回 答
對于上述問題,專家們一致認為“不可以”。
山東省濰坊市財政局工作人員蔣守華給出的理由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規(guī)定,預算是指年度預算,只能按照一個年度的價格進行測算。
“從邏輯上講,材料預算價格只能采用當下的材料單價?!焙D戏频峡?a href="http://www.kong-tiao-wei-xiu.com/" target="_blank" style="font-weight: bold;">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法務負責人彭時明告訴記者。
據(jù)了解,工程類項目材料價格由建設部門定時發(fā)布定額清單,工程造價可以隨時依據(jù)定額清單作調整;政府采購項目預算一旦確定,一般不能變更?,F(xiàn)在多數(shù)政府采購預算都要通過財政評審環(huán)節(jié),財政評審會糾正預算中不科學、不嚴謹、不規(guī)范問題。
北京北咨招標有限公司副總經(jīng)理吳振全告訴記者,對于建設項目而言,工程造價受市場價格影響,是動態(tài)變化的。建設單位在組織開展項目概算、預算編制中均采用最新版預算定額以及編制期當期信息價。例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控制價編制中,一般將投標期作為編制期。當然,對投標施工企業(yè)而言,也可以根據(jù)自身經(jīng)營情況,在報價中將不同期的材料或設備價格作為參考。
“政府采購是按照‘量價對等’原則確定中標價格的,價格是具有唯一性的,即一個項目只能有一個報價,不存在雙重價格?!笔Y守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