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供應商交易違約行為的通報 (第十四批)
根據(jù)采購單位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以下簡稱“電子賣場”)終止項目情況的核查結果及供應商在電子賣場交易過程的違約情況,本批次共有7家供應商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的交易過程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擅自取消或者拒不確認訂單”,17家供應商存在“訂單/項目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訂單/項目成交資格”,1家供應商存在“合同簽訂后無正當理由拒不按照承諾的服務標準或合同約定事項履行合同義務”的情形,按照《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供應商信用評價細則(2022-1版)》、《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供應商信用管理規(guī)則(2022-1版)》,第九條:無正當理由擅自取消或者拒不確認訂單、第十條:訂單/項目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訂單/項目成交資格、第十三條:合同簽訂后無正當理由拒不按照承諾的服務標準或合同約定事項履行合同義務,現(xiàn)擬扣除違約供應商誠信分值。
本次誠信扣分結果處于60分以下的供應商15家,將全面暫停電子賣場交易資格6個月并在電子賣場曝光臺予以公布;處于50分以下的供應商10家,將取消電子賣場交易資格并在電子賣場曝光臺予以公布,2年內不接受申請進駐電子賣場。
涉及違約的供應商,可在本公告發(fā)布公示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即2022年11月29日23點59分前提交申訴(申訴途徑見附件),未申訴或不在申訴時間內申訴,視為同意此次誠信分值處理結果。
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
2022年11月24
注:通報中涉及的公司名稱已隱去,如有需求請自行訪問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查看